12月27日消息,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田军是一名“70后”资深公安干部,在湖北公安系统任职30余年,任职履历丰富。其长期任职于宜昌市,2021年调任湖北省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直到今年6月22日任上落马。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被查通报中,罕见出现“省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情况。而据今日通报,田军被批执法犯法、任性用权,其中“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表述,引发关注。
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被“双开”。
公开简历显示,田军,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10月,今年53岁,湖北五峰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侦察专业毕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田军曾任宜昌市东山公安分局副局长,西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猇亭区公安分局局长,当阳市市委常委多宝体育官方网站、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二级调研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
2021年11月起,田军任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直至今年6月22日被查。
在被查的前10天,田军还公开参加活动。据公开报道,6月11日,由恩施州公安局主办,咸丰县公安局承办的恩施州公安系统第九届“蓝盾杯”篮球赛开赛。当时,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田军出席活动并宣布开幕。
在开幕式致辞中田军寄语,希望全州公安机关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箭在弦上”的实战状态,始终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实训导向,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切实为恩施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作出公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州40周年。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
值得注意的是,田军还被批执法犯法、任性用权。通报中指出,田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田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田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田军作为一名常年在公安系统任职的老兵,其在公安系统工作长达32年,任职履历丰富。
田军从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毕业之后,就进入到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鼓楼街派出所担任民警,后又先后调任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预审科民警,宜昌市公安局政治处科员,并因工作表现优秀很快升任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鼓楼街派出所政治副指导员。
之后开始了他的晋升之路,他先后升任宜昌市猇亭区分局古老背派出所所长,宜昌市东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长,西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猇亭区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
后晋升为处级干部,出任湖北省当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二级调研员等职务。
2020年3月,田军晋升为副厅级干部,出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21年11月,其转任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在恩施工作期间,田军曾公开表态,自己坚决不过“防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自觉纯洁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不做有损党性、有违纪法的事情”。
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邓恢林任宜昌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田军曾任宜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恢林离开宜昌后出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之后进京到中央政法委工作,2017年赴重庆,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2020年6月,时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邓恢林被查。2021年1月4日,邓恢林被“双开”。邓恢林被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去年9月21日,邓恢林一审获刑15年。
今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田军被查的通报。赤焰新闻注意到,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田军被查的消息,是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
通报称: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
而在既往落马官员被查的通报中,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省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的案件并不常见。
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的制度——“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日报》曾于2020年11月发布题为《留置人员立案后如何采取强制措施》的文章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14种犯罪,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可以立案侦查。
今年5月,最高检先后发布了两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厅级干部案件的最新进展。
今年5月2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日前,河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石英(副厅级)涉嫌徇私舞弊减刑一案经河南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已由焦作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24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日前,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磊(副厅级)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资料来源:央视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北京青年报、平安恩施、湖北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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